关于投本刊论文的《保密审查证明》
所有投本刊的论文都需要附《保密审查证明》(或介绍信等证明论文无涉密的材料)。按照《强激光与粒子束》杂志稿件处理流程,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在作者向本刊投稿时交编辑部编辑部(请作者在看到初审意见后再寄《保密审查证明》),没有见到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原件之前,稿件一律不送外审。本刊不接受无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原件的投稿。
从2012年起,《保密审查证明》一律提交原件。
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可以以下述任意一种方式提交编辑部。
(1)挂号或EMS邮寄:四川省绵阳市919-805信箱 邮编:621900(电话0816-2485753);
(2)由于取其他快递不方便,请尽勿用其他快递寄送;
(3)亲自送至编辑部(信息中心211房间)。
本刊收到作者投稿后会给作者“收稿回执”,如果投稿没有提交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原件,我们在给“收稿回执”时会向作者提醒。你单位若没有统一的《保密审查证明》格式,可参考本刊的“论文《保密审查证明》表”模版。
注:《保密审查证明》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《强激光与粒子束》编辑部